Wednesday, August 24, 2016

除了黑絲女神以外,游蕙禎還有什麼好支持?


的確,收看九西的選舉論壇會教人口吐白沫反白眼。

邏輯謬誤、詭辯連篇;誰又問毛孟靜會否跟楊岳橋道歉(醫改投票),誰又要求游蕙禎為黃台仰被捕的事情解話,那些提問的候選人就像失心瘋一樣,一味見到與對手路線相近的人,就將其他人的所有行為想法主張向其對手問責。這世上的獨立思考和個人意志仿佛一下子消失,所有主張、所有行為都是綑綁式加在一群人身上,那些惡意狙擊、只為抹黑對手的提問,簡直白痴得令筆者不忍卒睹。

在一片污濁之中,「小麗老師」倒是表現亮眼;觀其對付「鼠王芬」之利落,叫不少人拍案叫絕,反而一直說要狙擊「鼠王芬」的游蕙禎之表現差強人意。朋友在小麗與「游主」之間舉棋不定,特來詢問筆者意見。除了不堪入目的選戰外,筆者提供了以下觀點予朋友參考︰

本土與左翼之別

雖然小麗與青政(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同樣主張香港前途自決,即港人有權利決定香港的前途;但在立場上,主張「港人本位」的青政,與左翼大愛的劉小麗有著根本的不同。青政主張港人利益優先小麗則本著大愛精神,主張幫助新移民[1];小麗冠名倡議不設審查的全民退保學者方案,青政則提倡修繕其方案免對青年及壯年勞動力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2]。

對前線抗爭者的支持度

老實說,關乎前線抗爭者,筆者對小麗的態度成疑。回顧年初一晚的旺角事件(有稱為「魚蛋革命」或「旺角騷亂」),劉小麗曾在事件發生前在場卻提早離場,初期亦對抗爭者並不支持,筆者記憶所及,未曾見過小麗幫助事件中的任何抗爭者。在2月劉小麗親筆撰文中提到,

『在這種困境下,以科學化的分析而言,社會上其實已存在激進行為的土壤。即使我未能認同,亦不能做這些行動也好,這些行動也不會消失,除非政府從民主民生上解決社會問題。』[3] 

但在數個月後的報導中,則稱事件為「可以有更另類的抗爭方法」。

『對於初一騷亂事件中扔磚行為,就是形造給市民一種想像,可以有更另類的抗爭方法,她解釋:「其實單一行為收效唔大,係要議會非暴力抗爭或者民間教育,再加上多種比較激烈的行為,然後幾條路一齊推,事情先會變得立體。」正如扔磚事件,市民應了解背後的用意。』[4] 

在以上的報導中,小麗自稱「非暴力本土派」,那麼如果抗爭者真的使用了暴力了呢?是否就超出了她的底線,她又會否幫助抗爭者;還是她會與前線抗爭者切割、予以譴責?社會上很多人咎病梁天琦的「無底線」時,令我更存疑的是「有底線」的抗爭,如果過了底線,這些人是否就會離棄抗爭者而撒手不管?

筆者並非說人的想法不能改變,但對於在本土勢力極速坐大期間同時改變態度的劉小麗老師,更安全的做法是請她澄清對前線抗爭者的立場。

反觀青政既與本民前合作,而本民前的定位為行動組織,則青政對行動者的支持絕對比起小麗的後來支持來得穩妥得多。青政的定位在議會和民生議題,對於前線抗爭雖不落場參與,也不代表他們不能用議會力量支援前線抗爭者,青政的梁頌恆也公開贊同梁天琦的「抗爭無底線」言論。

本民前作為行動組織,雖然獲得的支持度日增,但其中的抗爭者很多時候要背負很重刑責,也會有「把柄」扼在政權的手中,政府的濫權致使他們更難走進既有的體制之中。而青政的成員留個「清白之身」,則可與本民前戰略合作,一個主內一個主外。唇齒相依的合作關係之中,給予前線抗爭者的支援當然不可與旁人同日而語。

思辯能力與良心立場

誠然,游蕙禎在一系列的論壇中表現差強人意,就算慢慢改善中也不及小麗老師般亮眼。游主任的能力確實有待加強,思辯能力和辯才都是可以用時間訓練,但青政以致「游主」的香港人本位立場、對抗爭者的良心,又是否可以訓練回來呢?尤其小麗的左翼立場由來已久。

筆者奉勸朋友細心思考。

(選舉廣告)[如果算係]
聲明︰筆者並無收取青年新政、本土民主前線或任何政治組織之利益
利申︰筆者非九西選民

來源︰
[1] http://www.smartvoterhk.org/#!blank-54/w62en
[2] http://youngspiration.hk/%E6%94%BF%E7%B6%B1/
[3]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40526
[4]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news/%E6%99%82%E4%BA%8B%E8%A6%81%E8%81%9E/20160628/405173

圖︰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

2016年立法會選舉九龍西選區候選人名單:
1.吳文遠、2.何志光、3.毛孟靜、李俊晞、4.梁美芬、梁文廣、左滙雄、丁煌、梁婉婷、陳國偉、5.譚國僑、楊彧、黃永傑、6.朱韶洪、7.黃毓民、馬愉生、8.黃碧雲、袁海文、馮文韜、鄒旻芳、9.林依麗、區咏豪、10.蔣麗芸、葉傲冬、陳偉明、邵天虹、張德偉、11.關新偉、高志強、12.劉小麗、13.游蕙禎、14.李泳漢、符偉樂、15.狄志遠、黃俊瑯、彭意婷、陳麗紅。

Wednesday, August 3, 2016

時代革命將臨︰論天琦被禁參選

天琦被禁參選,這大概是臉書開始有「嬲嬲」按鈕以來,筆者用得最多的一天。咬牙切齒之餘,靜心想一下,這或許未必全然是壞事。

筆者認為港共政府行錯了很壞很壞的一步棋。

首先,觀乎二月新東補選的往績,天琦本身在九月選舉差不多是穩嬴的,已領先其他新興勢力一段距離,所以被褫奪資格後一定引起軒然大波和極大反响。政府一時意氣,把天琦在「入閘前」用不合法理的行政手段刷下來,只不過是不願讓所謂港獨份子進入立法會。這卻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如此不合法理的做法使全港差不多所有反建制的群眾都狂怒,但看溫和泛民與激進本土都靠同一邊站,就知道局勢如箭在弦,這可是自 2014 年之後都不怎麼見過的光景。

這不單是支持天琦或支持港獨者的事,更是全港支持民主直選的市民之頭等大事。政府任意妄為、不顧後果,以行政方法實行選前篩選;就算不支持天琦或港獨,很多市民仍然看在眼裡而深感不忿,抗爭行動一觸即發。

原先天琦的支持者大多只限於本土取向的市民,如今所有反建制光譜的媒體和市民的社交媒體之上都出現天琦的面容;超越政治光譜,港共政權為這些人造了一個共同景仰或同情的精神領袖,可說有利於團結各反建制勢力。而有些原本政見溫和的朋友也深感不忿,稱以後誰激進誰提港獨就偏要去支持。

老實說,讓這些「獨派」分子進入體制,對政權反而有利。反正反建制議員受現行的體制所限,在維護本土利益的議題之上根本就沒有什麼可作為,進入了體制的抗爭者都變相受到牽制和被消耗。而今政權將「獨派」摒除於體制之外,逼使獨派的抗爭行動焦點,由原本以「體制內」而轉向往「體制外」,有機會演變至相當激進,對政權來說會成為很大的一個未知之數,變得更難以操控。而激進的抗爭手段,會因政府公然違反法理、違反公義的濫權行為,得到公眾更大的同情、體諒和支持,成為香港蘊釀更高層次革命的土壤。

2014 年的佔領和堵路行動,除了 928 當天錯用了催淚彈和頻臨開槍之外,其餘時間政權都是冷處理;成功使只有一時衝勁而沒有耐性的大部份港人冷靜下來,認為港共是無法撼動的高牆,於是又回家正常生活、吃喝拉睡。唯有「港獨」這個議題比起任何事情都是觸動共產黨的神經,是以上至北京政府、下至香港一介小小選舉主任,都聞「港獨」而色變。此次事件,港共政權明顯在處理上犯錯,把市民的支持向本土派甚至說獨派身上推,把輿情和民情激至無比高漲,若說抗爭者有機會撼動高牆,現時能把握的只有「港獨」這一點。

天琦原來的支持者也無須過份失望,可留意天琦所預備的後備方案。其實民主直選早在陳浩天被刷下來之時已死,只是遭遇落到天琦身上才觸發爆點。如今筆者所想無他,本來打算投天琦的一票,是因為相信他在議會內可以有所作為而投;若他認為誰可信,筆者也願放手一搏,不為相信那個誰,而是相信天琦的計劃。

香港人的政治權利已變成「有今生無來世」,不斷每況愈下、不停地被剝削。上次在新東補選時說要含淚投票,下次才投給天琦的人,已經再沒有機會投給天琦了。所以筆者寧願用手上的選票「豪賭一鋪」,一如概往對他信任,配合他完成計劃。

Monday, August 1, 2016

詩與基本法,兼談陳浩天


筆者在週日收看節目《城市論壇》之後,任由頻道停駐在港台電視良久。

畫面一轉,背景是英式老香港建築,純正悅耳的英式腔調朗誦從棕髮女子口中流瀉而出。她是一位甫出版首本詩集便獲獎無數的年輕英國女詩人,有一點值得玩味的是,她生於香港。

詩人其實是中英混血兒,七歲便隨家人移居英國。再次踏足香港時,兒時的記憶還在,剛出版的詩集中有一部份是描繪香港。她最近的計劃是寫一首「刪除詩」,即用一個文本刪去大部份的文字,剩下來的文字便成為一首刪除詩;更加特別之處是,那個文本,她打算取材自香港的《基本法》。

外表和實際上都是百分之百英國人的詩人,娓娓道出寫這首詩的原委。

「《基本法》始於一九八四年,差不多正值我出生的時間,那時我只是數個月大的嬰兒。」

「當時中國有它的發言權,英國也有它的發言權,但香港呢?」(大略原文︰China had its says, Britain had its says, but how about Hong Kong?)

「香港人其實很有創造力,我不希望這個地方的特色消失。」

如此顯淺的道理,被一位英國女子三言兩語道破,卻有無數的香港人不曉得。港人從來沒有在基本法之上擁有過什麼話語權,沒有公投、並未認受,沒有逃難離去的港人,在主權移交後,一朝便「被遵守」了基本法。

思緒回到較早前的《城市論壇》,討論的題目是「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被選管會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一事。說是討論其實有誤,雙方基本上是自說自話。

支持取消陳浩天資格一方的說法,無外乎是「港獨死路一條」、「港獨害人害己」、「港獨違法」、「無論如何都不能讓港獨分子進入議會」。當被質疑到選管會是否有權力去按申請人的言行去取消其參選資格時,人大代表陳勇甚至向戴耀庭說,「戴教授你可以『違法達義』,那麼政府亦可以『違憲達義』啊!」

那些「老而不」以為他們有權為香港人決定什麼是好、什麼不好,理應由香港人用選票共同決定的事,他們甘願拱手向政權奉上,而不理旁人認不認同,有沒有理論依據,仿佛只有自己才能辨好壞,典型的老一代華人的家長式教育。如陳浩天本人所言,港獨是好是壞,理應由港人藉選票去決定。

若港獨之言論違法,那為何執法部門坐視而不行動?而若港獨言論並無違法,選管會又有什麼基礎去剝奪陳浩天或其他申請者的參選權利(基本法裡承諾的「被提名權」),更剝奪了選民票投陳浩天的權利(基本法裡承諾的「投票權」)。實則上違法不違法,與能不能獲准參選的準則並不一樣,這若不是政治篩選還可以是什麼?

再者,守法與違法,在中國特式政治底下簡直是天大的笑話。人大代表要你守法,卻說政府可以「違憲達義」;法律在那些鷹犬眼中,根本就是為政權效力的工具。當權者要求人民守法,自己卻直接繞過法律,以行政手段作政治篩選。所謂的《基本法》,在保皇黨眼中只不過是一紙廢文,背後的真正意思是說「當權者意志即法律」、「黨即法律」,還讓人簽什麼聲明自己「擁護基本法」確認書?可笑至極。

公道說句,戴耀庭的「違法達義」是指市民在現有法律之下無法追求公義時,別無他法才選擇違法(因現行法律並未實現公義);譬如若香港有公投法的話,港人或能透過公投自決香港前途,但事實上香港現時並沒有公投法。而人大代表口中所謂政府「違憲達義」並無「別無他法」的這項條件,倘若當權者認為法律有該修繕之處,大可推動制度內的修法修憲;政府繞法律而行,只不過是任意妄為的濫權。

港共甚或中共不惜違憲以阻港獨聲音進入體制,足證政權對他們口中所謂「不成氣候」的港獨潮流之畏懼。而篩選先例一開,則選管會可以利用任何條件作篩選準則,今日去除港獨,明日去除所有反政府的聲音;莫說真正普選,連英治時代遺下的僅有民主風尚都快被港共政權變成橡皮圖章。是以香港政制距離崩壞又邁進一大步,火燒眼眉,而港人仍自以為安穩。

「獨派」人士既被明確摒除於制度之外,很有可能採取更激進手段以求爭取目標達成。而陳浩天與其他被取消資格的申請人,很大機會進行選舉呈請,那麼在可能長達數年的期間,整個立法會以及在議會內通過的法案之合法性,在呈請得出一個結果之前都是未知之數。

說到底,就如詩人所說的,香港人根本在《基本法》沒有過發言權,如今要求香港的代議士,向一部強行加在港人身上的《基本法》效忠,而非向香港市民效忠,何理之有?

圖源 (Flickr by CC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