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1, 2014

聖雅各之路 - (42) 分離

Rabanal del Camino -> Monilaseca (25km)

白霧迷茫

在迷茫的白霧中,起行。

路,平緩地向上。堅持窮遊的德國女生小維想要加快速度,剩我一人漫行於冷冽潮濕的空氣之中。

早餐還未用,在無人的小鎮街道上,在白煙渺渺的咖啡店外,重遇另一位德國女生小莎。走進室內,看見以木頭作燃料的壁爐,通體暖透。在日本的建築設計節目上見過,聽說這種壁爐所耗燃料不多,卻是非常暖和;如今親自經歷。將背包放下,喝一杯咖啡,吃簡單的餐點,往水龍頭把水瓶灌滿,又是一天的開始。

源源不絕釋放暖意的壁爐

店內的地面,小莎的身邊,出現一潭水。原來背包內的裝飲用水的水袋破了,狼狽得很。還記得我第一天遇到公主時,她也是身上的水袋破掉,行李衣物全濕;所以還是奉勸各位一句,若是要去,請勿帶水袋。小莎著我先出發,她還需要時間整理背包內的行裝。

這一天,這一篇,之所以寫這麼久,除了我最近忙著為「我城」發聲以外,還有一個特別原因。因為來到La Cruz de Ferro,就是朝聖之路的其中一個高潮;還記得一開始在Orisson遇到的牧師夫婦嗎?他們從澳洲的家裡帶出來了石頭,準備放在這個十架前,象徵把罪孽都放下在耶穌腳前。



在電影The Way裡面,四位主角內唯一的女朝聖客還準備了禱詞。哽咽的女主讀不下去,換由男主角幫她讀出。

Dear Lord,
may this stone, a symbol of my efforts
on the pilgrimage,
that I lay at the feet of the cross
of the Saviour,
weigh the balance in favour of
my good deeds that day
when the deeds of all my life
are judged.
Let it be so.
Amen.

嘗試自己作翻譯,這次我特別用心。

親愛的上主,
惟願這顆石頭,成為我在朝聖路上的付出之表徵,
我將其放在十架救主的腳前,
到那日審視我的行為時,
把重量加在天秤上善行那一邊。
但願如此。



這本該是個很感動的時刻,但是我卻沒有特別的感受。或許,我背負身上的罪,在那時候,還沒有在體內好好沉澱吧。在庇里牛斯山(Pyrenees)上撿的一塊小石頭,也早已不知所蹤。寫字的這一刻,我卻隱隱若若覺得揪心、覺得心痛。自去年起,我生命中一個很大的疑問是,如果上帝信實慈愛,又為何要讓我經歷那一些,經歷比死還痛苦的一段不短的時間,經歷生不如死的幽暗低谷呢?或許,我現在已經稍稍有了答案。

但願,若有那麼一個審判人的主,在我身後之日把我所做的好與壞一一顯明出來之時,祂能往好處那邊多放這麼一塊石頭,記念我在朝聖之路上的付出,記念我在人生之路中為公義的付出,赦免那些荒唐過、不堪的經歷。

也在十架底下重遇兩位台灣朋友,因為前一天沒有住同一家旅店,也沒有約好要一起走。「差不多是說再見的時候了吧,一起走了這麼多天?」突然意識到,兩位是一起來走,本來就應該是他們兩個人的旅途,說不定是我硬湊進去了。

有時候大家要捨在十架前的,不只有石頭

小莎也趕了上來,她說她把父親的東西放到十字架下了。有時候大家要捨在十架前的,不只有石頭。二十歲的小女生,她可是覺得自己活得一無所缺,可是爸爸卻患上了憂鬱症,性情大變,讓一家人擔心不已。為了別人來走朝聖之路,真不容易呢。

結霜

跟小莎匆匆道別,追趕台灣朋友的腳步。天色豁然開朗,很想好好欣賞山上風景,要跟上趕路的朋友卻覺特別力不從心。想停下來,好好拍一拍路邊的小花,看陽光照耀,看濃霧消散,莎耶卻是從前方頻頻往後看,讓我小小的感到有壓力。




好不容易,走到下一站,卻是荒荒蕪蕪的,很簡陋,沒有可休息的店。但好像有什麼神秘的儀式在進行,看到好幾個身著古裝的人,手中拿著一把劍,大概是把古代的歷史習俗保存下來了。還有寫了世界各地跟此處距離的路牌。

神秘儀式?
距離終點222公里,距離耶路撒冷5000公里

在吃過午餐以後,一直都是下坡路,下降的垂直距離有一千米。之前都覺得下坡很easy,還說自己「上坡一條蟲,下坡一條龍」,卻沒想到走石頭路舖成、陟峭的山路讓膝關節痛得無法承受。把身體打側,用橫行代替直走,膝蓋承受的壓力總算減少一些。走每一步,你必須非常小心,不然腳踩在光滑的大石頭上很容易滑倒。

最後,放棄緊跟朋友,決定以自己的步調走。沒有人能陪你走完全程,每個人都只能陪你走其中一段。放開,就是不再為難自己。

從這個路牌向前走,就是下陂一千米的魔鬼石頭路
走到Monilaseca時已經是下午五點多,跟兩位台灣朋友約好在幾公里以外的再下一站碰面,但是我已經再走不動了,膝蓋超級的痛。簡訊通知朋友,去不了,以後或許會再遇到。但是,心裡知道不可能,因為以他們趕路的速度,只會拋離我越來越多、越來越遠。而出於「這是他們兩人的旅程」這個覺悟,我也無意再勉強自己去追,就這樣說再見吧。

用相機拍的這張,隱若看得見黃色箭頭

人生,或許也就是這樣。分離,總在意想不到的時候發生,在來不及說再見的剎那…

這一刻,我突然,想起爸爸離世之時,大概眼睛又泛紅了我。

Sunday, October 26, 2014

理想或結果?佔領者究竟在堅持什麼


雨傘運動第29日。
有同情但不完全支持佔領的朋友說,他反對暴力對待和平示威者,但對繼續佔領有保留。他覺得示威者是時候應該要退場了,因為我們可以做到的實質成果,已經做盡了,無論是喚起社會注意也好、公民覺醒也罷。
而我的個人立場是,退場只會在兩種情況下發生:一是達成了實質效果,即政府願意在政制上增添民主成分而非空談;二是在不可抗力的因素下,示威者被逼從佔領區撤離。
關於「理想」與「實效」之間的選擇,從運動初期我便一直在思考。究竟我們長此佔領下去,是為了守住我們「渴求民主」、「改善政制」、「堅守法治社會」的終極理想?還是我們在追求一個實則結果,追求政府會在最終給大家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然後和平散去?
這個問題一直讓我很糾結。一方面我看到不少堅守在據點的人高呼「學聯不代表我」,批評、拒絕、甚至破壞學聯落區與示威者開會,聲稱沒有大會、需「提防學聯騎劫」。另一方面我看到不少示威者對雙學或三子仍有期盼,仍覺得他們是領頭人、政治領袖,覺得他們有責任繼續為雨傘運動尋求出路、達成實質結果。
然而將上述兩種意見加起來,試問一堆不能代表群眾的所謂政治領袖又如何為這場運動尋求出路呢?試問他們如何與政府談判、甚或達成實質結果?有人不斷說「三子騎劫」、「學聯騎劫」,我反而覺得是「群眾騎劫了學聯」。我的看法是,因為有人動輒就宣揚「學聯出賣港人」的聲音,學聯為了保住群眾的支持度也不得不小心翼翼;甚至在談判桌上、面對高官,也只能將我方所有不同的聲音重覆一次:包括「公民提名」、「修改基本法」、「取消功能組別」等等。那次會面自是為學聯搏得所有掌聲,因為表達了大家心目中的最高理想;但作為一場談判,我方漫天要價,對家連還價的能力也沒有;這場談判其實沒有什麼實效可言。
在我看來,學聯或其餘領袖並沒有帶著群眾和運動走,而是被群眾押在前頭去衝鋒陷陣,再被我方不同聲音在後方攻擊而已。就算會有意見不同,但我時時都想講句「學聯代表我」,因為要達致實質成果,代表權是必須的,而從一開始走到這一步,我信任學聯。雖然我只能代表我自己,但大膽講句,能不能給予學聯或三子多一些自由、多一些支持?若是覺得他們的方向錯了,讓我們提出修正方向的建設性意見吧。作為一個沒有特別背景的獨立評論人,他們採納我的意見之程度,高得讓我感到驚訝。
假如我們不要實質成效,或說不主動追求什麼成效,只為了理想而佔領下去,有如一些文章所呼籲,「讓政府直接面對群眾」,沒有代表、自然沒有談判對話。就這樣長此佔領下去,我也不反對,但大家必須有這種覺悟:沒有希望、只有對理想的堅持。因為當初這場運動一開始,沒有誰是為了追求成效而來的;當我目擊學生和社運份子翻過欄杆時,我也實在無法明白這樣能有什麼效果,而我們如今走到了這個境地。我問自己:你還怎能預期,某些事情做下去一定無效呢?
無論別人怎麼說,微小的我必定與群眾一起留守到最後。

Wednesday, October 22, 2014

讀懂狼語:一人一票選舉並非理想制度


紐約時報一篇訪問(原文)一出街,全世界罵聲四起,稱狼說「不能讓月入萬四元以下的香港人有投票權」。
公平起見,來看看「狼語」的原文是什麼。
“You have to take care of all the sectors in Hong Kong as much as you can,” he said, “and if it’s entirely a numbers game and numeric representation, then obviously you would be talking to half of the people in Hong Kong who earn less than [US]$1,800 a month.”
粗淺翻譯,原文的意思是「你必須盡全力照顧不同界別(的利益),而如果那完全是一個數字遊戲和數量表述的話,那顯然易見地,你直面的就是月入少於萬四元以下的一半香港人了。」
昨晚(2014.10.21)學聯與港府官員的會面中,臨井奶媽否認了行騙長官發言中說過「月入萬四以下的香港人不該享有投票權」,稱是學聯代表聽錯了。平心而論,筆者對這番話的解讀也與學聯代表有點不同。
以筆者所理解,狼的說法是,「一人一票選舉並不能(公平地)照顧到各界利益」。原因是以人頭計算的話,話語權便會落在收入中位線以下的一半香港人手中,所以不是牠心目中理想的、能平衡各界利益的權利表述方式。
當然,行騙長官顛倒是非曲正的語言偽術一如既往,因為如今的政策方向絕對向另一方的權貴傾斜,保障既得利益者而非貧苦大眾。正因現況如此,而港府又不聽民意,廣大市民有冤無路訴、無渠道發聲才被逼冒險走上街頭抗爭。
但更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向來慣用「界別」代「人頭」來表述持份者(stake-holder),例如東北發展計劃中,所有居民是「一個持份者」,而地產發展商是「另一個持份者」,是以所謂平衡利益時,受影響的「以萬計東北居民」和「地產發展商」作為持份者是有同等重量的。
另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可恨例子是功能組別,充份地體現政府以「界別」代「人頭」作單位的思維,否定了每個人擁有的平等權利。因為無論人數多寡,每個「利益集團」的話語權份量同等,是以一個大財團的利益可以與萬計市民的權益匹敵。甚或可以說,人越多時,每個人所分到的話語權越小。
當大家著眼於「月入萬四」和「歧視窮人」這兩點上而大大忿怒時,其實狼語中所反映更可怕的思維是,一人一票的公平選舉並不符合牠心目中「公平地平衡各界利益」的標準。如此推論,先不說「公民提名」或「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合不合基本法或可行不可行,而是以狼為首的香港政府,根本並不認同廣大市民心目中嚮往的「一人一票無篩選民主普選」是民主進程中應該推進的方向。
你說,如此一個政府,毫不回應市民「廢除公能組別」訴求的一個政府,真會給你「無篩選真普選」嗎?早前筆者說過狼下台並無實則作用,但是如今小女子認為,要清除香港民主進路上的障礙物,或許爭取狼下台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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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18, 2014

「先撩者賤」?誰才是摧毀法治的元兇?

2014.10.18 攝於彌敦道「光復旺角」之夜

不知大家有沒有留意到,近日在街頭佔領地區內,所謂的香港法治精神似乎已不管用了?

是的,示威者正進行非法集會,這是無可置疑的觸法行為;但除此以外,只要你落場走一走,就明白佔領區內的一切都那麼井然有序,甚至可以看到市民自發清掃街道、公廁,學生在街上安靜溫習、做功課等奇異現象。除了「非法集會」或「阻街」之外,示威者還做過哪一項違法行為?請拿出實證。

有指控說示威者破壞「法治」。就個人而言,若警方要以「非法集會」的罪名逮捕我的話,我必定不反抗,束手就擒。所以我雖然觸犯法例,但我會說我是順服「法治精神」的,我犯了法,便會接受合理的法律制裁,而這不正正就是法治精神所在?

那麼又是誰破壞了香港法治精神?

我相信,警察保護市民是首要任務。

但是卻看到打人的黑幫被釋放、非禮受害人反而被捕、被控告傷人。為什麼示威者觸犯非法集結的法例,警方便可以撒手不管市民的人身安全?

我相信,市民擁有保護自己所有財產的權利。

但是,當警方進行名為「清理障礙物」的清場行動時,我看見一個又一個的帳篷被移走,而市民就默默承受那些自己帶去佔領區的東西一去不返。而為什麼在佔領區內,我們就不再能保護自己的私人財產?

我相信,市民有報案的權利。

可是,當一些身穿警察制服的疑似警員把自己的編號用反光衣遮蓋時,我們即時查詢卻投訴無門。為什麼警員在佔領區內就可以公然不按指引辦事?

我相信,就算是被逮捕了的疑犯也會在審訊以前會受到人道對待。

我卻見到被毆打的實證、拳打腳踢,或示威者被警員抓捕後傷痕纍纍的照片,甚至有示威者被制服後被警察押住、在傳媒及人群面前示眾幾分鐘。為什麼在佔領區之內,連基本人權都消失了?

我相信…


大概每一個眼睛雪亮的良好市民,有更多更多的「曾經相信」,在佔領區內一一被摧毀。

有人說,佔領區很危險,呼籲市民避免前往。有人說,示威者不受警察執法保護是咎由自取。然而,所謂的「法治精神」,不就是按法律論罪、按法律制裁嗎?

我觸法的「非法集會」條例,是按照什麼法律或邏輯推論,可以被無限放大到使我連基本人權都失去呢?就算我配受法律制裁,也須先由法庭去判決吧?

覺得「先撩者賤,打死無怨」的人,其實很可怕,因為他們徹徹底底地反對、動搖、推翻了香港法治的根本。

眼睛雪亮如你,當然明白究竟是誰在破壞「法治精神」,而那絕不會是和平集會的示威者。

筆者在此衷心祝福他們能去一個「人治」的國度居住,因為那才是他們的理想國度。例如,北韓。

Thursday, October 16, 2014

「默觀」警察,他們還有作為「人」的部份嗎?

好吧,我承認,我是個怪妹,常有稀奇古怪的念頭。以下一篇文字全出自我腦內想法,並不多著重事實陳述,覺無聊的可以就此打住。
昨晚在金鐘一個人等候戰友時,四處走走,經過特首辦外的添華道時,稍停,零零星星站在鐵馬前的幾個藍衫警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腦海中一個古怪念頭閃現,我突然間很想知道,當大台上的人士不停訴說警察如何使用過度暴力,如何毆打市民時,聽得清清楚楚的警員,究竟他們心裡會作何想法?
認真想知道答案,但就算去問他們,也不見得他們會回答;就算回答,也不見得是真心誠意的回答。想起基督教有一個用語叫「默觀」,原意不詳解,但借用此詞來代表我後來的行為。
於是,一個黑衣黑褲女子,帶著行李和帳篷,先是遠觀;後來坐到他們正面前。做什麼?正是不做什麼。只有眼定定的注目他們,默默的觀察,仿佛就此便可以看穿他們的一切行為和想法。
黑衣女子在想,
「這些警察默默的站著,是為口奔馳、養妻活兒嗎?是因為如果辭職,便無法再找到這種薪高糧準的工作嗎?」
「他們其實反對政府嗎?會想脫下制服夾上絲帶加入人群嗎?」
「他們脫下制服後,要如何面對隔離鄰舍、親戚朋友呢?」
「他們是因為敵我意識的薰陶下,就能無視自己在無故傷害他們原先發誓過要保護的對象嗎?已經太過憎恨一切立場不同的市民了嗎?」
「還是他們根本已經丟失了作為『人』的一部份呢?」
鐵馬之前,來來去去的人不少,普通市民拍照、記者拍照,在警察面前掛橫額表達意見,來望一望又走了,甚或只是路過。
然而,「靜」,反倒有一種力量。當一個女子,一個和平示威者,靜靜地坐在警察面前,一動不動,眼睜睜的看著他們,過了不久,他們反而會注意到流水般人群中的「靜」,一個靜坐著的女子。一開始警察發現形跡古怪的女子時,會望一望,經判斷後覺得對大局並無大礙,目光便繼續四處流轉。到後來,靜默的黑衣女子凝視的目光,竟對警察構成一種壓力,他們開始迴避她的目光,四目交投、目光對上了的話,警察的視線迅即彈開,外加一臉心虛的表情。
他們開始迴避,渾身的不自在,紛紛沒事找事做,與旁邊的同僚圍個圈聊天、拿出手機劃劃、背對著注目他們的女子,甚或是逃到幾步以外,逃避女子「目光的掃射」。本來理直氣壯的監視者,在市民的公然反監視之下顯得心虛。
心中不禁猜想他們的想法。
「是的,這個黑衣女子斯斯文文沒什麼傷害性。」
「是的,其實示威者是和平的。」
「是的,其實示威者與我們一樣,也是人。」
「是的,警方傷害了和平示威者,又如何?」
朋友笑黑衣女子太傻太天真,不能用常理去估算警察的心理狀態。
然而,警察雖然或許有作為「人」的一部份,但他們被賦予武器和權力,本應是為了執行職務,所以應受特別約束,不可以憑情緒而行,否則市民就會被這些本應用以保護市民的武器和權力所傷害。
因為示威者仍尊重法治,尊重從法治而來的權威,是以示威者為何打不還手。
現在這些本應用以保護市民的武器和權力,卻被警察用以宣泄自己情緒。有人說,警察也是個「人」;或許是的,他們也是人,有憤怒的情緒,疑似有羞恥心,但大多對被捕人士或示威者卻沒多少同情心。
究竟警察,還有作為「人」的部份嗎?

2014.10.18 攝於彌敦道「光復旺角」之夜
筆者Facebook: 游走在宇宙邊緣

Saturday, October 11, 2014

後雨傘時代的小情小愛

2014.09.28 催淚彈之夜,中信橋前

曾經,在茫茫人海中,你期待過,「或許會遇見那個人。」
不料,剎時之間,他在警方的嚴密佈防中被重重圍困。
在這原本和平、安全的香港。
或許,在外面的你擔心他的安危,心焦如焚。
你與群眾在外面高叫著「開路」,特別為他擔心。
第一個催淚彈擲下,濃煙四散、人群走避。
你感受到皮膚上傳來的灼痛,
你看見年青人受傷後睜不開眼的無助神情。
禁不住,伸出手,牽起陌生小弟的手,
「不如我帶你去後方避一避吧。」
卻仍有一絲心繫那人的安危。
後來,大家依然安好。
你會否選擇將心中之情坦露?
因為在這個城市已經是,
這一刻你以為可能遇見,下一刻你卻只能隔空為他擔憂。
你會否用你追求政治理想的心態,
「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放手一搏心態,
盡過力才不後悔的心態,
去說一聲愛她?
我但願你會。
而當你明白社會的眼光,
眾多「港女」的目光也不一定聚焦在實際條件,
反而欣賞「男人的浪漫,守住旺角站」,
都說守在據點的熱血男兒嫁得過,
女兒家甚至不顧形象,親身陪著男人去露宿街頭。
如果她守在你身邊,甚或是她守在別處,
你能否對她說出一句話,
一句你以為你永遠說不出口的話?
憑著堅守到底的勇氣與決心,
我但願你能。
經歷過雨傘時代,
我們的人生觀、感情觀又是否也會從此不一樣?
因為在風雨飄搖的時代,小確幸也非必然。
但願你不為時代留遺憾。
願惜福。

Thursday, October 9, 2014

就算狼英下台,我們豈可回家睡大覺

澳洲黑金新聞出台,全城人士帶著比觀賞煙花更開心的心情食花生。小女子卻憂喜參半,喜的是一男子終於要承擔責任,就算他再戀權,因事件包含法律責任,阿爺預備的台階,不由得他不下。
然而,憂的是,如果689下台了,被掃掃背,大家的憤怒就會平息了嗎?在熱情退卻之後,大家就心滿意足地回家睡大覺嗎?
其實每一次在集會中,有人帶領高呼「689」的名字,群眾隨即熱烈回應「下台」,都讓我感到很糾結。我甚至無法跟著大隊回喊。不是我不想狼英下台,尤其是他出動「最低武力」及黑勢力對付群眾之後,他還配手執權力嗎?我絕對痛恨傷害和平市民和無辜學生的當權者。之不過,想深一層,就算他下台,也改變不了些什麼,最多只是舒緩了公眾的憤怒情緒而已。(而這當然也在阿爺的計算之中)換下了一隻狼,誰能保証不會換上獅子老虎,甚或是更恐怖的東西?有人會說你很難找到一個比他「更衰」的人,但我永遠覺得,低處未算低呢,誰又能擔保。
換一個「人」,是阿爺願意作的讓步,這得感激各位堅持在未見實則成果之前,以自身安危作籌碼的同路人。又有人說,因為這個「人」不屬現今阿爺掌權的派別,所以阿爺也願意換。無論如何,有一件事要認清的,就是這種「換走隻狼」的方式是one-off的(一次性的),對整體政制改善並無任何幫助。倘若下一隻獅子老虎更殘暴,難道我們又要再聚集十九幾萬人上街去抗爭,再吃不知多少胡椒、催淚甚至子彈才能稍有眉目。大家滿意這種唯一的「表達方式」嗎?又如果,下一隻掌權動物更毒辣,不由分說便向群眾開槍呢?君不見其辦事處裡面已有多少子彈「隨時候命」?這不是完全不可能發生的事。
如果特首提名門檻保持如今一樣高,即是中央篩選依舊,給你三隻更兇殘的動物去一人一票普選,大家經此一役,見識過胡椒與催淚,見識過旺角黑夜,見識過似是香港又已失去核心價值的香港,還能安心回家睡大覺嗎?我明白很多人是「靠團火」站出來,靠一刻義憤的支持上街、甚至露宿街頭。就算狼英下台,大家心情稍為平伏,這團火熄滅以後,大家還能堅持下去爭取該爭的嗎?同路人,您明白真正值得堅持爭取的目標為何嗎?
我很憂心,如若無法明白問題的根源在於政制,真普選還有大眾繼續爭取嗎?


Monday, October 6, 2014

不是不能撤,但請你告訴我為了什麼而撤?



昨天(10月5日)傍晚,與老媽一起看某收費新聞台。看到旺角村開記招說要撤,心中不無驚訝。前一晚才見旺角村民無懼黑勢力和警黑合作無間,就算流血都奮力守住。筆者夜守金鐘,也不忘在臉書出了一個狀態更新,說「相信旺角村居民的靭性和靈活,攻之不易。」並祝村民平安。後來大部份旺角村民果然沒有撤離,而各方亦出來澄清,沒有呼籲撤離。

其實真的那麼不能撤嗎?兩篇以前筆者提出過,「我們不只佔領據點,更是佔領民心」。所以個人立場,是並非不能撤,但請你告訴我為了什麼而撤。

為了恐懼?不可。

近日太多來自我方的風聲,德高望重者出來呼籲撤離。不用多想也能猜到,心地善良的各位收到通知或威脅,群眾再不撤離的話,警方便會採取更高武力清場。出來呼籲撤離的,並非自己無法承受風險,卻見不得別人承受風險,就算知道必有反對,還是把髒污潑上身,含著淚寫公開信。

然而,受到當權者所威嚇便退縮的話,孰是孰非?我們的「無畏無懼」是白喊的嗎?要不要承受風險是各人的自由,我們既是同舟共濟的戰友,卻也是思考獨立的個體。如果無條件撤離等於放棄,憑什麼您們能為我決定是留守還是撤離,是堅持還是放棄呢?以後,有沒有可能把信息盡量公開,讓示威者各自決定是否撤離呢?

在對家沒有任何實則讓步以前,我們怎能只因恐懼而退卻?

為了談判籌碼?或可。

自9月28日的催淚彈之夜以後,示威者普遍強調「這不是佔中,這是遮打運動」,「我們沒有大會,沒有大台」。群眾自發而生的運動當然可貴,因為各人都會盡全力補位而不是只聽命行事。至今尤其旺角村體現了她的特色、靭性與靈活。只不過,當大敵當前而沒有出謀劃策者,整場運動很容易失去了前瞻性,只能見一步行一步。

利申,筆者乃小女子一名,從未加入任何黨派。但如若我們之中對三子或雙學還有期望的話,便應該在合理範圍內,將談判籌碼交還在他們手中。不是說群眾應無條件對他們言聽計從,但至少給予他們與群眾溝通的空間。首先,可否不再把「騎劫」或「抽水」動不動掛在口邊?再者,如有必要,透過集體投票或任何可行方式,授權他們動議的策略性撤離。若談判破裂的話,則集會擇日重聚。這也可避免我方單方面、長時期意志及耐久力被消耗。

代表團,甚至也不一定是三子或雙學,可能是一個更大型、加入更多代表的團體。此代表團能手握民意作談判籌碼與政府對談,否則對家一直用各種方式招數去消耗每一位參與者的耐力,而持久戰並不有利於我方。佔領並非最終目的,而是談判籌碼。無論代表團由何人組成,應積極與當權者對話,否則長此佔領下去又有何意義?

引黃之鋒的一句:撤離不代表失敗。

Thursday, October 2, 2014

佔領街頭:我們的防線不只在據點,更是在民心

2014.10.01 尖沙咀廣東道

昨晨(10月1日),街頭據點又添了上水與尖沙咀。看了一個早上的臉書留言,大家對增加據點的反應不一,有反對有支持。我心裡存疑及擔心都有,決定落場走走。

到了熟悉的廣東道,看見不熟悉的鐵馬和人民障礙在攔路,但又看見似曾相識的臉孔在維持秩序。見現場市民都非常平和克制,本來懸著的心頭大石放下不少。希望找出主事人來了解一下佔領尖沙咀的背後原因和理念,卻只聽到工作人員說,「我們只是因為收到消息尖沙咀有人帶頭佔領了,沒有物資、沒有工作人員,所以便來支援。」然而,我還未聽到大家因何佔領的論據。(或許我看到的只是片面,若有人能澄清,筆者很是感激)

群眾之中,有一位勇敢的年輕男士站了起來,向在場的一二百人講話。大略是敍述至今各據點的來由,以下略記:(歡迎補充更正)

金鐘
因警方完全封鎖政總範圍,把裡面集會的人圍困。市民希望入內卻不得其法,最後人群聚在干諾道中、海富中心一帶馬路。

銅鑼灣
因警方封鎖金鐘一帶,前去聲援市民已無法前往,市民開始在銅鑼灣集結聲援。

旺角
因警方對和平集會民眾使用暴力,使用催淚彈及胡椒噴霧。市民發起在旺角集結,以圖用拉長戰線、分散警力的方式保護港島區戰線上的市民。

然後發言者詢問在場集會人士,尖沙咀又因何集結起來,我們都要考慮佔領策略,不能隨便增加據點。如果沒有特別原因,能不能就此放棄據點、和平散去。回應的只有熱血大叔喊叫,「收聲啦你、打倒一黨專政」,和旁邊的人說「這些說話我哋唔啱聽」,並無理性討論的成份。最後拿著大聲公(揚聲器)的工作人員,向現場人士保証「誰都不能叫我們撤離」,小小風波才得以平息。

由幾家網上獨立媒體的報導得知,也有現場跟滋事分子交過手,廣東道現場的搞事者似乎特別多。我心裡有一個擔心、一個沒有實証的懸念,若有得罪請多包涵:如果一直沒有人承認自己是一開始發起佔領廣東道的起事者,帶頭增添據點;那麼,有沒有可能,是對家派出始作俑者,然後讓我們的好心人前來支援,好承接這個據點呢?

大家都已經看出,現在雙方在打消耗戰。對家正著力消耗參與集會者的耐力,消耗廣大同情遭暴力對待市民的民意。多宗子虛烏有、似有還無的黑心報導指佔領街頭行動影響民生民情,雖然反智,卻總有人信以為真。

從上一篇開始,我便已在擔心民意會否逆轉,因為我們爭的,從來不只是一片「公民廣場」,或是金鐘、銅鑼灣、旺角之中哪一個據點;所以在公民廣場清場時,我並沒有如其他人一般扼腕。佔領街頭行動到了如今,已經進入膠著階段;我們必需團結減少內耗,莫再費時互相指罵,必需留意民意的風向,莫再輕舉妄動,隨心增加據點。因為據點的增加,一定會為民眾帶來不便。有人說不便是一定會有的,但我們也不可以「老奉地」要市民忍受不便。三大據點,是因為我們的「逼不得已」才出現,所以市民才能接受、理解、容忍;再任意增添據點,很容易使我們失去民心。而且,我們終極的「佔領」目標,是每一位市民的心,真正實現公民覺醒,讓廣大市民醒覺,問題的根本是政制。

或許說到這裡,會有人說,「那你回家好好佔領自己的睡床罷」;我會說,我支持大眾用外化的行動來帶動內化目的,行動、思考,兩者缺一不可。此篇並非主張尖沙咀散水,但在熱血市民開闢更多據點之前,微小的筆者請求您們考慮大局。

遍地開花,但願開在人心

P.S. 題外話一則,關於消耗戰。

因各處都沒有大會設的大台,其實乾坐無事做也是非常消耗戰意的事。在此建議識樂器的,能自備樂器帶往現場;唱歌不是民主唱K大會,實際上音樂能振奮人心、凝聚人心。筆者在「催淚彈之夜」見有人自攜結他,在躲避攻擊的空間中齊唱《海闊天空》,其實很感動。

當然,民主講堂也請繼續。